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普领导小组: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检查掌握7月17日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动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定于2008年8月上旬对全市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县乡两级政府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发文与经济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的组建情况;普查经费、物资、办公用房等准备与落实情况;经普办人员抽调情况;经普宣传以及信息上报和联络人员等其他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从2008年8月4日开始,对每个县(市、区)督查时间约1天。
三、督查方式
(一)督查分两个组,一个组负责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另一个组负责娄星区、双峰县、市经济开发区;
(二)督查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检查有关凭据的方法进行。
四、督查的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从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次督查作为推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举措,做好各项准备。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